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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(記者徐子逸)貴州百靈公告,12月19日,公司及相關人員分別收到貴州證監局出具的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。根據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(2025 年修訂)》第 9.8.1 條規定:“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,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:(八)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的事實,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,但未觸及本規則第9.5.2條第一款規定情形,前述財務指標包括營業收入、利潤總額、凈利潤、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或者負債科目”,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。
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(星期一)開市起停牌一天, 并于2025年12月23日(星期二)開市起復牌并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,公司股票簡稱由“貴州百靈”變更為“ST百靈”;股票代碼不變,仍為“002424”;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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